都察院是什么意思

  1. 九五查询
  2. 成语查询
  3. 都察院是什么意思
  • 都察院是什么意思

    【词语】:  都察院

    【拼音读音】:  dūcháyuàn

    【汉字注音】:  ㄉㄨㄔㄚˊㄩㄢˋ

    都察院基本解释

    都察院 dūucháyuàn [the central conerol organization in Ming,Qing dynasties] 明清时的中央监察机构

    都察院网络解释

    都察院 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 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明代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为最高监察机关。 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衔),以方便其行事。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乾隆十三年(1748),废左佥都御史。清代都察院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与热审,还监督百官。 作为明清监察制度的主要实施者,都察院在维护封建统治正常秩序和保障封建国家机器平稳运转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友情链接: 九五查询  古籍史书  老黄历  
    免责说明:本站内容全部由九五查询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5 95c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九五查询(95cx.com)鄂ICP备2022010353号-6